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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

信息来源:本站 | 发布日期: 2017-12-19 | 浏览量:
关键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核心提示: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公告》称,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低要求;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均应当披露。
  其中,准则第2号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应当由该所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准则第3号明确了半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并规定在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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